為加強和規范機關、團體、企業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,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,為經濟發展、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、《機關、團體、企業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和《浙江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,我支隊與各大隊分別對2016年度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了排查摸底、審核確認。經調整,將3723家單位列入2017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,與2016年相比,新增單位276家,核銷單位276家,其中市本級列管單位33家。現將調整情況、分類統計表及單位名冊上報備案。
我支隊將嚴格按照《消防監督檢查規定》等法規要求,定期開展重點單位監督抽查,督促各重點單位嚴格執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,加強內部管理,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完善消防宣傳教育體系,提高單位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;繼續推動各重點單位努力做好消防安全“四個能力”建設與“戶籍化”管理,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,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。